九江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4-07
民函〔202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让村(社区)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
二、活动时间
宣讲活动原则上自2020年“六一”前后启动,到2021年6月底前结束,实现全国所有村(社区)全覆盖。各地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自行安排2020年内的宣讲活动任务进度。2021年7月后,将政策宣讲转入常态化。
三、宣讲对象
主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到全体儿童和村(居)民。
四、宣讲内容
重点突出四个专题。一是家庭监护专题,引导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加强对儿童的有效监护。二是儿童安全自护专题,教育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判断危险能力。三是亲情沟通专题,宣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加强亲情关爱。四是工作履职专题,宣讲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儿童主任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五、组织形式
主要采取集中宣讲的形式进行。各县级民政部门应选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较多的村(社区),至少组织一次示范宣讲课,同时邀请部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学习观摩。儿童督导员至少选取一个村(社区)开展集中宣讲。儿童主任负责对本村(社区)服务对象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讲,对儿童主任因文化、语言等限制不宜宣讲的,由各村(居)民委员会另行确定宣讲人或由儿童督导员协调其他儿童主任代讲。在学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由各级民政部门协调教育部门,督促指导所在学校负责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可在寒暑假期间适当组织集中宣讲。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和各省(区、市)、市(地、州、盟)民政部门至少确定1个村(社区)作为政策宣讲联系点组织实地宣讲,并做好持续跟踪问效。
集中宣讲按照就近、就便、就简的原则,在村(社区)当地依托村(居)民会议室、广场、院坝等场所进行。对地广人稀不适宜组织集中宣讲的西部山区、少数民族等地区,可采取观看录像、广播等形式进行。对服务对象少的,可以采取联合宣讲、入户宣讲等形式。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政策宣讲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监护主体责任、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基础工作来抓,贯穿工作全过程。要结合工作实际,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周密实施,认真制定宣讲方案,明确宣讲重点,创新宣讲方式,丰富宣讲内容。要加强工作策划,认真做好活动流程、宣讲会场布置、人员组织等工作,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培训师资,注重实效。各级民政部门要遴选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五老”队伍、村(社区)妇联主席或妇联执委、村(居)儿童主任等组成宣讲团队,并邀请教育、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同志参加,组织开展实地宣讲。要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此次宣讲活动中“主力军”作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其宣讲水平和业务能力。要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讲前培训,对相关政策法规、保障标准、关爱技能等宣讲内容进行集中辅导;宣讲活动过程中,要组织大家研讨交流宣讲心得、分享宣讲经验;要组织观看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录制的示范课视频,学习宣讲技巧和方法(视频课下载邮箱:ertongbaohuchu@163.com,密码:58123284,6月1日以后可下载)。
(三)加强协调,统筹安排。要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综合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把家庭监护、父母履责等纳入乡村法律顾问服务内容。要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指导学校加强儿童安全自护教育,开展假期安全专题宣讲,充分借助家长会等有效载体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要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组织沟通,把政策宣讲与“七彩假期”志愿服务项目、“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把爱带回家”特别行动等品牌项目相结合。要强化主阵地意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召开村(居)民会议、村(居)广播、村(社区)宣传栏等形式,加大政策宣讲力度,营造“人人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及时收集整理宣讲工作进展动态,加强信息交流和报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借助各类宣传媒体的力量,运用微信、微博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增强宣讲实效,扩大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将对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向民政部网站、“中国民政”和“民政儿童福利”微信公众号等推送。
各省(区、市)民政厅(局)应于2021年6月底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并对省(区、市)、市(地、州、盟)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宣讲情况进行列表统计。
民政部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