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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民政部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4-07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民政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6日12:00前再行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电子邮件、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民政部XX职位面试”,具体格式见附件2。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或传真中注明。

确认邮箱:rsrj@mca.gov.cn

确认传真电话:010-58123357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6月16日12:00前传真至010-58123357或发送扫描件至rsrj@mca.gov.cn。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6月18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rsrj@mca.gov.cn接受资格审查(前期已发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无须重复发送):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待业人员由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说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6月28日全天进行。

1.上午职位

报考200110002001[办公厅(国际合作司)新闻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200110003001(社会救助司监督处)、200110004001(区划地名司界线管理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下午职位

报考200110002002[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国际合作处]、400110005001(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办公室)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4:00分别开始。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3:00前到民政部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大门口等候,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入部。

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8:30前到候考室签到入闱封闭管理,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3:30前到候考室签到入闱封闭管理。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专业能力测试

办公厅(国际合作司)新闻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国际合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在面试结束后,将继续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社会救助司、区划地名司以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办公厅(国际合作司)新闻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0%;

3.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国际合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七、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考试、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仍处于隔离观察期的考生将采取视频方式同步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10-58123338、58123366、58123357(传真)

联系邮箱:rsrj@mca.gov.cn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待业情况说明(样式)

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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